原标题: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1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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